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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

出入境证件加急申请事由

2016年01月04日 09:25  点击:[]

本省居民因下列事由之一,申请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,提交相应证明材料,并经由申请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后,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出入境证件:

1、出国(境)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;

   2、出国(境)奔丧的;

   3、出国(境)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的;

   4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;

   5、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;

   6、省公安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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