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鄂教外办函[2024]4号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简介
(一)高校青年教师项目是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、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的项目。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,经所在单位同意,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。
(二)项目申请高校因围绕“双一流”建设需要,选派重点学科、品牌专业、重点实验室、协同创新中心、工程中心、教学示范中心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、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。
(三)选派经费原则上由高校自筹解决,省教育厅将根据资金管理政策给予适当经费资助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,身心健康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。
(二)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三)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,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。
(四)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,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,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。
(五)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《湖北医药学院师资培养工作实施细则》规定的相关要求。
(六)暂不接受以下人员受理申请
1、不符合《湖北医药学院师资培养工作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的情形;
2、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,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;
3、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,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;
4、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。
三、选拔办法
(一)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要求,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各项材料。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、材料审核等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、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均符合选派要求,并为推荐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。
(二)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7日(周五)前将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,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,确定录取的名单将于2024年7月底公布。
四、派出管理
(一)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,凡未按期派出者,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。
(二)留学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》。在国外期间,应遵守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协议书有关约定,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和留学单位的规定,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,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。
(三)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,共同做好“平安留学”相关工作,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教育,对其在教学、科研、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,加强政治思想、心理健康、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;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目标和过程管理,妥善调整被录取人员的工作,指导协助其办理派出手续,保证其按期派出;要安排专人与定期与在外留学人员保持联系,指导和检查其学习情况;留学人员要配合做好建档立卡、绩效评估和回国后考核等相关工作,充分发挥效益。
申报工作中若有任何疑问,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。
联系方式:科教楼203室,毛玉竹,0719-8895160,20176168@qq.com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4年5月10日